民国二年(1913年),元龙隶属“东部二区”。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设三岔区,辖元龙镇。
1949年8月后,设元龙等6区。
1951年5月,改为乡,其中第四区(元龙区),驻元龙镇,辖元土乡。
1952年10月,第四区(元龙区)增设玄头乡(后改名关营乡)。
1954年3月,第四区(元龙区)所属关营、陇东2乡划清水和秦安县,又从秦安县划入谢坪乡和扁坡乡。
1955年11月,元龙隶属三岔区(驻吴碧镇)。
1956年,元龙为乡。
1958年,撤乡并入葡萄公社。
1962年,为元龙区。
1968年10月,撤销区级建置,元龙公社为其中之一;后改称卫东公社。
1971年,恢复原名,称元龙公社。
1983年,改为乡。
2003年5月,元龙撤乡建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