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属夏河县第七区辖区。
1953年10月1日,成立欧拉行政委员会(县级),采日玛由其兼管。
1954年3月26日,将夏河县第七区下辖的采日玛、乔科喀松、卓格尼玛、齐哈玛登四大部落,划归玛曲行政委员会辖区。
1955年12月26日,成立玛曲县人民委员会,下设乔科喀松工作组。
1958年8月1日,玛曲县正式下设乡级建制,成立才乃玛乡。
同年12月30日,撤销玛曲县建制,与碌曲县合并,设立桃江县。
同年撤销县辖乡级建制,设立“一大二公”的大人民公社。
桃江县下设乔科人民公社。
1961年12月15日,撤销桃江县,复设玛曲县。
同年1月,撤销“一大二公”的大人民公社建制,设立采日玛乡。
乡人民委被嶙ü苄姓挛瘛T蠖痈某迫嗣窆纾ü苌挛瘢陨游竞怂愕ノ弧�1968年8月22日,撤销采日玛人民委员会,成立采日玛乡革命委员会。
同年12月15日,撤销采日玛乡建制,设立采日玛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乡辖人民公社改称生产大队。
1981年,撤销采日玛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设立采日玛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3年,撤销采日玛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恢复乡级建制,成立采日玛乡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0日,设立采日玛镇,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