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案村位于民勤县夹河镇东3公里处,有5个村民小组,人口153户571人,中共党员31人。村域面积达3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450余亩,经济结构主要以玉米、葵花为主,有养殖小区5座。2022年村集体经济收入8万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万元。
七案村村名的来源
据许氏家族族谱记载,大明洪武年间许氏先祖许升将军征战河西,军功卓著,其后裔定居镇番邑(现民勤)。史前民勤地域东南两河润泽,碧水连天,水草丰茂,羊欢马嘶。到清朝时期,由于地理气候条件的变化,南面的黑河和北面的外河、红沙河水域的冲击,中间形成了河夹平川,故取名为“夹河”,又以水系而称“河东八案”。大清乾隆年间,许氏十三世祖兄弟四人率先迁居到这里,垦荒拓土,开创基业,建夹河许家大庄。继后其他姓氏陆续迁入,耕读传家,繁衍生息,遍布夹河案。按所处水系的地理位置,许家大庄所在村落取名称之为“七案”。
解放前属东坝乡,解放初属东坝区夹河乡,1956年成立农村高级合作社,七案分属两个高级社,第一个是七案高级社(包括现七案村一社、二社、三社和朱案村各社),社长李怀禄;第二个是黄案高级社(包括现七案村四社、赵案和黄案各社),社长黄兴福。1958年属羊路人民公社夹河大队,1961年成立夹河人民公社,将七案高级社的一社、二社、三社和黄案高级社的七案四社合并为七案大队,大队部设在原夹河庙(已拆除)。1968年,更名为先锋大队革命委员会,后不久又恢复原名称七案大队。1974年大队部和七案小学搬迁到七案二队和三队的交界处至今。1983年农村体制改革,改名为夹河乡七案村。2017年撤乡改镇更名为夹河镇七案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