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的长河中,太昌镇的行政区划也经历了多次变迁。
北魏时期,它隶属于豳州赵安县。
到了北宋,它又变成了永昌镇,归定平县管辖。
金代时,大昌镇的设立标志着其行政地位的进一步提升,仍然隶属于定平县。
明清时期,太昌镇的行政归属又有所调整。
明朝时,它属于宁州西乡兴隆里。
清康熙十七年(1678年),其部分地区被调整为宁州西乡隆泉里。
随后,在清代中期至民国中期,太昌镇的名称得以保留。
1936年,太昌镇的行政地位再次发生变化,被改为宁县第三区太昌联保。
1940年,它又变回了太昌镇,并辖有9个保。
1950年,太昌区得以设立。
然而,在1952年,其行政归属又划归到了宁县第十一区(新庄)。
1956年,太昌乡和新庄区的刘堡乡、青牛乡一同被划归为和盛区管辖。
1958年9月,太昌乡又成为了和盛公社新庄管理区的一部分。
1962年,太昌人民公社得以成立,并由和盛区工委管辖。
到了1983年,太昌乡的名称得以保留。
而到了2015年,随着撤乡建镇的进行,太昌乡最终演变为了太昌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