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花园村属赤城区公署吴仁咀乡。
1950年6月,赤城区公署改称赤城区公所。
1953年10月,花园村随吴仁咀乡划归驿马区公所。
1956年3月,驿马区公所撤销,吴仁咀乡直属于县人委。
1958年4月,花园村随吴仁咀乡并入驿马乡。
1958年9月,驿马、安家寺、党崾岘三个乡合建为驿马公社,花园村改称花园大队,属驿马公社。
1961年5月,增设吴仁咀公社,花园大队属吴仁咀公社。
1962年2月,吴仁咀公社改名为熊家庙公社,花园大队属熊家庙公社。
1965年2月,驿马、熊家庙公社合并为驿马公社,花园大队属驿马公社。
1980年5月,恢复熊家庙公社,花园大队复归熊家庙公社。
1983年12月,撤销熊家庙公社,成立熊家庙乡人民政府,花园大队改称花园村民委员会。
2005年8月,花园村随熊家庙乡并入驿马镇,称驿马镇人民政府花园村民委员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