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始设松树镇。
1949年8月7日,设松树区,属清水县管辖;10月,松树区撤销。
1950年,设松树乡,属白驼区管辖。
1958年12月20日,清水县和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合并,置清水回族自治县,松树设管理区,称松树管理区,属大阳公社。
1961年12月15日,撤销清水回族自治县,恢复清水县,清水、张家川2县按原管辖境分设,设松树公社。
1965年,元柳公社部分并入,仍为松树公社。
1983年,改为松树乡。
2017年3月,撤乡设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