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七年(1868年),一些陕西回民路过蒲魏村定居,最后蒲魏村成为回民村,并沿用旧的村名。
1949年以前,隶属于恭门镇管辖。
1958年为恭门公社蒲魏大队。
1965年成立新城公社,改名为新城公社蒲魏大队。
1983年社改乡,更名为蒲魏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民国时期为保甲制,1949年初为蒲魏村人民代表大会,1955年至1958年为蒲魏农业合作社,1958年至1980年为蒲魏生产大队,1983年至今为蒲魏村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