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前属河东乡第九保;1949年10月建政时属河东区(9区)三泉乡(9乡,含黄草坝、榆林坝);1954年5月建“涌泉乡”划归河西区(8区);1955年11月撤区并乡时随乡并入“大庄乡”;1958年9月为“全丰公社涌泉大队”;1966年11月改称“红旗大队”,1971年2月恢复旧名,时辖13个生产队;1983年3月改称“涌泉村”,时辖13个村民小组;2005年9月将13个村民小组合并为8个村民小组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