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以前,属西南乡。
1949年后,建政西南区(一区)。
1952年,分属西南区、城郊区(十区)。
1955年,撤区合并为西峰、香庄、冯候3乡。
1958年,合3乡成立西峰公社。
1961年,体制调整,将蒲莱沟、侯家沟、沙子坝、冯家沟分出建冯候公社。
1965年,冯候公社并入西峰公社,冯家沟划入文殊公社。
1966年9月,西峰公社改称红旗公社。
1971年,复名西峰公社。
1983年,改为西峰乡。
2016年2月,根据甘肃省民政厅《关于酒泉市肃州区泉湖乡等8个乡撤乡改镇的批复》(甘民复[2015]50号)文件精神,经肃州区委研究决定,撤销西峰乡,正式设立西峰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