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属西南乡第七保;1949年10月建政时分属西南区(1区)蒲莱乡(7乡)的3个行政村;1955年11月撤区并乡时随乡并入冯侯乡,建″蒲莱沟农业高级合作社″;1958年9月改为″西峰公社蒲莱沟大队″;1962年6月划归新立的″冯侯公社″,1965年6月复归″西峰公社″;1966年11月改称″红旗公社红光大队″,1971年2月恢复旧名,时辖9个生产队;1983年3月改称″蒲莱村″,时辖9个村民小组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