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时期,置玉门县。
唐代时期,置玉门军。
明代时期,置赤斤(金)蒙古所,后升为卫。
清代时期,为赤金卫,玉门县,治今玉门镇。
民国四年(1915年),为赤金区。
民国十八年(1929年),为第二区(今赤金镇、清泉乡),辖7村。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设赤金乡惠民2区,赤金区辖景泉、新民、赤峡、津卫、建设、和平6乡。
1956年10月,撤区并乡,景泉乡并入新民乡,津卫乡并入赤峡乡,和平乡并入建设乡。
1958年3月,调整为赤金(新民、建设乡合并)和赤峡乡。
1958年9月,成立红旗公社。
1958年11月,改名赤金公社。
1965年4月,将跃进、火烧沟、白杨河3大队划出成立清泉公社,赤金公社。
1966年4月,增建朝阳、苗圃及林场。
1977年1月,建东沙门村。
1980年8月,复称赤金乡。
1985年6月,撤乡建镇,实行镇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