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历设赤金人民公社、赤金乡,后撤乡建镇。
解放后玉门县成立村级生产大队,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规定重新建立乡。
同时,在村级建立了农民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取代了原来的生产大队,村民委员会下设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取代了原来的生产队。
2004年合村并组时将原有的11个村民小组合并为现在的5个村民小组,2004年将原新风村和前丰村合并为更名为新风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