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地在1949年宝安县分设乡镇,福民村隶属观澜乡管辖,1961年7月,宝安县实行“政社合一”,福民村属观澜公社管辖,1983年7月宝安县撤销“政社合一”人民公社为区,大队为乡,福民乡属观澜区管辖,1986年10月宝安县改区,乡建置为镇、村建置。
观澜区福民乡改为观澜镇福民村委会。
2004年7月经宝安区民政局批复撤销观澜街道福民村民委员会,设立观澜街道福民社区居民委员会,2008年由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根据《对<关于撤销、调整观澜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的批复》(深宝民[2008]110号)批准设立。
2009年6月设立新城社区居委会,隶属观澜街道,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