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凤凰行政区域亦多次变更。
先后隶属新桥联乡、第四区沙井乡、第四区凤凰乡、上南区凤凰乡、上南区新桥乡、福永乡、超美人民公社凤群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沙井人民公社凤凰管理区、沙井人民公社凤凰大队、福永人民公社凤凰大队、沙井人民公社凤凰大队、福永人民公社凤凰大队、福永区凤凰乡。
1987年1月改区、乡建制为镇、村建制,成立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本土为宝安县福永镇凤凰村民委员会。
1991年1月,凤凰村拆分为凤凰村和新田村。
1993年1月,宝安县撤县分区,分为龙岗区、宝安区,凤凰村隶属宝安区福永镇。
2004年7月因城市化改制,凤凰村民委员会更名为凤凰社区居委会,隶属福永街道,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