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记载,古时和平一带为海洋及芦苇荡,周围经长年海水冲积而成海滩、涂地。
新中国成立前,和平村没有村,称为涌。
和平人上无片瓦,地无一寸,劳无定点,居无定所,被称为“水流柴”、基围人。
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下,基围人分得土地,由公社统一规划开始建设砖木结构房屋新村,至1969年全部建好,和平始有新村。
1980年3月1日,根据《关于和平大队分为三个大队并为和一大队划归沙井公社的批复》(深革办[1980]5号文),原和平大队划分为和一(原1、2生产队)、和平(原3、4、5生产队)、新和((原6、7、8、9、10生产队)三个大队,和一大队划归沙井公社管辖。
和平、新和隶属深圳市福永公社。
1987年1月,福永镇进行撤乡建村工作,成立村民委员会,村委会下设村民小组。
和平乡拆分为和平村民委员会、新和村民委员会。
1993年1月,原深圳市宝安县福永镇和平村民委员会改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和平村民委员会。
2004年7月,因城市化改制,更名为和平社区居民委员会,隶属福海街道,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