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八年(1929年),在合水口与上村交界处建公平圩。
民国二十年(1931年),更名为公明圩。
1950年,属宝安县第四区。
1958年10月,与光明农场一起组成光明人民公社。
1959年4月,并入松岗人民公社。
1961年7月,分出成立公明人民公社。
1983年7月,撒社建区。
1986年10月,改称镇。
1993年1月1日,明镇属深圳市宝安区管辖。
2004年7月1日,公明镇改为公明街道。
2007年,公明归光明新区管辖。
2017年,设立公明办事处。
2018年5月,公明办事处改称公明街道,属光明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