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源于明朝万历元年(1573年),宝安县曾取“革故鼎新,去危为安”之义,改名为新安县。民国3年(1914年),因新安县与河南省新安县同名,复称宝安县,1979年3月,宝安县改为深圳市。1981年10月,宝安县恢复建制时,设立新安镇为县城。1992年12月,宝安撤县设区。1994年1月15日,撤销新安镇,设立新安街道办事处。
新安街道位于珠江口东岩,与蛇口半岛相望,东南与深圳特区南头检查站相连,西北与西乡街道相邻,是新崛起的深圳西部中心城区。辖区面积27.75平方公里,总人口57.51万,户籍人口13.15万;下辖宝民、龙井、灵芝园、洪浪、上川、新安湖、新乐、文汇、布心、海富、海乐、兴东、大浪、建安、文雅、海华、海裕、海旺、上合、翻身、安乐、甲岸等22个社区。新安街道是宝安区委、区政府所在地,是全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一直以来,区委区政府始终把新安作为宝安的中心城区,无论是在城市规划建设,还是产业发展等都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各方面的倾斜,使新安的城市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投资环境日臻完善,推动了新安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目前,辖区经济结构以工商业为主,服务业和房地产业发展迅猛,现有规模以上工商企业 212家,工厂、企业单位4400多家,个体工商经营户 14000多家;2007年辖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1.13亿元,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296.83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91.83亿元,外贸出口总额28.15亿美元,实现两税收入约31.23亿元,街道一般预算财政收入2.67亿元。除了经济外,新安的党建、教育、文化和社区建设等各方面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1998年6月新安街道被评为全国首批“国家卫生镇”。2000年11月,被评为“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2001年11月,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2002年7月被评为“广东省教育强镇(街道)”,成为全省首个教育强街道;2005年11月被评为“全国首批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2007年被评为“深圳市环境优美街道”。有近10个社区被评为省、市文明社区。省、市、区先后在新安召开了基层关心下一代工作、社区建设、法律进社区、基层依法治理等工作现场会。中关工委于2005年9月24日在深圳召开全国宣传工作会议,新安作经验介绍发言并定为参观点。尤其是在社区建设方面,新安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工作重心下移,积极探索社区管理机制,建立起“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社区居委会操作、社会各部门支持、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运作机制,建成了宝民 “美德”社区、文汇 “学习型”社区、龙井“绿色”社区、海华“健康”社区、兴东 “温馨”社区等一批特色文明社区,从而在社区建设方面形成自身特色,走出了一条新路子。新安社区建设的做法引起了中央、省、市新闻媒体的关注,被市新闻媒体称为“新安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