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析潮安县城关置潮州市,为粤东行政区驻地。
1955年粤东行政区驻地迁汕头市。
1956年改属汕头专区。
1958年潮州市改为县级市,由汕头专区辖。
1959年撤市置潮州镇并入潮安县。
1979年恢复潮州市(县级),属汕头专区。
1983年潮安县并入潮州市,由汕头市代管。
1988年12月省政府批准潮州市归省直接领导,享受市地一级管理权限;1989年12月,潮州市为副地级市。
1991年12月7日,潮州市升格为地级市,辖新设立的湘桥区(县级)、新恢复的潮安县和原汕头市管辖的饶平县。
2013年6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潮安县,设立潮州市潮安区,将原潮安县的磷溪镇、官塘镇、铁铺镇划归潮州市湘桥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