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时属百越之地。
秦汉时属南海郡揭阳县。
晋咸和六年(331)南海郡析出东官郡,澄海地域属东官郡海阳县。
宋宣和三年(1121)潮州增设揭阳县,与海阳、潮阳县合称“三阳”。
原澄海地域中的蓬洲、鳄浦、鮀江3都为揭阳县所辖,上外莆、中外莆、下外莆和苏湾4都为海阳县所辖。
明成化十三年(1477),从海阳县析出饶平县,澄海地域分属海阳、揭阳、饶平3县。
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置澄海县,隶属潮州府。
清康熙五年(1666),澄海全县民众分三批内迁,县建制裁撤,县地并入海阳县。
清康熙八年(1669)三月,澄海县恢复建制。
1912年,成立澄海县政府,隶属广东省都督府。
1921年澄海县境内的汕头埠及部分村划出,成立汕头市政厅,与澄海县分治。
1949年10月25日,成立澄海县人民政府,隶属潮汕临时专员公署。
1952年,南澳划入澄海县(上级没正式行文批准),成为澄海县的特区。
1953年5月,南澳从澄海县划出,恢复设县,不再受澄海县管辖。
1958年9月,成立澄海县人民公社。
1959年1月,撤销澄海县建制,并入汕头市郊,同年11月重新恢复澄海县建制。
1967年3月,成立澄海县军事管制委员会,1968年4月成立澄海县革命委员会,分别隶属汕头地区军事管制委员会、革命委员会。
1974年11月,下蓬、鮀浦、岐山划归汕头市郊管辖。
1980年12月,撤销澄海县革命委员会,恢复澄海县人民政府。
1994年4月撤销澄海县,设立澄海市(县级)。
2003年1月撤销澄海市,设立汕头市澄海区,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