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修筑九坑河水库,库区部分居民分别从凤凰圩、蛇屋、双龙洞、晴凼蟮等地迁此(九坑河水库处)建村,取名新凤村。
清康熙年间(1662-1722),谢氏人家从惠州迁九坑建村;新中国成立前,属高要县第四桂院乡;1953年5月,属高要县第八区九院乡;1958年,属广利区九坑乡;1958年10月,属广星人民公社团;1959年7月,改称新凤大队属广利人民公社;1983年4月,改称新凤乡政府,属广利区公所。
1986年,改称新凤村属广利镇;1988年3月,从高要县拆分出来,属鼎湖区广利镇;1989年3月,改称新凤管理区;1992年12月,从广利镇分出属凤凰镇;1998年10月,改称新凤村委会,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