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明洪武年间(1368-1398),高要县设厢、乡、都编制,在境内设下围乡和亲仁乡,永安镇隶高要县下围乡横槎都、宝槎都、榄冈都、长利都和亲仁乡的头溪都。
光绪三十年(1904),隶高要县四班第七区宝槎都、贝水都、冈陵都和槎西都。
1928年,隶高要县第四区宝槎乡、贝水乡、冈陵乡和槎西乡。
1943年,隶高要县第四区槎贝乡和槎冈乡。
1953年5月隶高要县第九区三八乡、甫草乡、桂溪乡、岐溪乡、岐洲乡、新围乡、新村乡和中社乡。
1955年2月,隶永安区槎冈乡和槎岐乡。
1958年3月,改称高要县永安乡。
同年10月成立人民公社,隶广星人民公社三团。
1959年7月,撤销广星人民公社,成立永安人民公社,辖依坑一、依坑二、曹王、分界、连(莲)塘、古围、六桥、大布、蔗村、罗布、布基、富廊、崖州、高兰、新朝、横槎、桂溪、永安、夏江、苍南、甫草、四股、江溪、双布、大朗、岐洲、贝水、大社、伍南、新村、长涌大队。
1983年改为永安区。
1986年撤区建镇,为永安镇。
1988年划归鼎湖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