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时期,已有东岸人在桥头境内聚居生息。
明朝以前,桥头属归城乡管辖。
清代年间,桥头归京山司管辖(机构设在茶山)。
清朝康熙六十年(1721),虎门北栅陈似源致仕还乡,在桥头山建墟,取名“义和墟”。
民国初期,庙冈、义和、东桥市三墟合并为桥头墟。
1948年,归东莞县第三区管辖,名丰乐乡。
1949年10月,东莞县划分8个区,丰乐乡以桥头墟名命地方名,属第七区管辖。
1953年3月,改属第六区,后为第九区。
1954年,东莞县建立10个乡级镇,桥头改为乡级镇。
1955年改称桥头区。
1957年撤区设乡。
1958年,与常平、横沥、东坑合并成立常平人民公社。
1959年从常平公社析出,成立桥头公社。
1983年撤公社改区,称桥头区。
1986年11月撤区设镇,称桥头镇,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