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属河源县大洲都洪溪约。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回龙属河源县第四区洪溪乡为回龙镇。
1950年1月,属河源县第五区(区址回龙圩)。
1951年7月,属第三区设回龙乡。
1957年12月,撤区设乡,回龙为乡。
1959年,建设新丰江水库后,与半江、锡场、南湖、立溪等地建立水库人民公社。
1962年,分设回龙公社。
1983年11月,改为区。
为不致与龙川县“回龙”重名,更名为“新回龙”。
1987年3月,撤区设新回龙乡。
1988年1月,属河源市郊区。
1993年11月,属东源县。
1994年1月,经广东省政府批准,改为新回龙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