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辖区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属南海郡;秦末汉初属南越国;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置高要县。
此后南北朝梁天监六年(507)置高要郡;隋开皇九年(589)设端州,大业三年(607)改设信安郡;唐武德四年(621)复设端州,天宝元年(743)复置高要郡,乾元元年(756)改为端州;宋重和元年(1118)设肇庆府,元至元十六年(1279)改设肇庆路,明洪武元年(1368)复设肇庆府;明至清宣统三年(1911)一直设肇庆府;高要县城历为上述郡、州、府、路的治所。
民国时期先后隶属粤海道、西区、西北区、第三区、第十一区。
公元1935年设肇市镇,公元1940年改称肇庆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88年,先后属西江专区、粤中行政区和高要、江门、肇庆专区及肇庆地区。
1949年11月、1958年4月,肇庆镇两次升格为肇庆市(县级),不久均撤销,仍属高要县。
1961年4月,肇庆镇再次升格为肇庆市(县级),辖镇南、狮山、宝月、双东、二桂、渔业6个公社。
1988年1月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肇庆地区,将肇庆升格为地级市,原肇庆市(县级市)行政区域设立肇庆市端州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