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成化二年(1466年),恩平县城由良西镇的潭流水渡旁迁至恩城今市人民政府大院处建置。
明清年间,恩城地域人口少,县衙仅以一般乡村建制管治。
民国时期,恩城是县府第一区署驻地,未成为单独一级政权机构,仍跟各圩镇一样直接为区署管辖,仅由商会充当恩城行政管理机构。
20世纪20年代始设所长、巡官、警长,干事等取代商会的管理。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取消区堡制,改为乡镇保甲制,设立恩城镇公所。
1949年11月,成立第一区人民政府,辖管恩城。
1953年5月,第一区人民政府改为区公所。
恩城划出建立乡级镇,称恩城镇,属第一区公所管辖。
1957年2月,撤区并乡,撤销区一级机构,保留乡级政权,恩城仍属乡级镇政权机构,成立恩城镇管理委员会,统称”镇委会”。
1958年9月,县撤销乡人民政府建制,改为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制。
同年11月,恩平、开平两县合并为开平县,县城迁至三埠镇。
1961年3月,恩、开两县分治,复置恩平县,县城复设于恩城。
1968年2月至3月,县、公社两级先后成立革命委员会,恩城改称恩城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2年2月,附城公社环城大队划归恩城管辖,恩城改称恩城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3年8月,撤社设区,恩城称恩城镇人民政府。
2001年1月,市实行机构改革,撤销恩城镇,易名恩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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