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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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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属循州龙川县地。

明正德十三年(1518)析龙川县地置和平县,治阳明,属惠州府。

明崇祯六年(1633)改隶连平州,仍属惠州府。

清属惠州府。

1914年属潮循道。

1936年属广东省第六行政督察区。

1947年属广东省第七行政督察区。

1949年属东江专区。

1952年改属粤北行政区。

1956年属惠阳专区。

1959年3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和平县并入连平县,改属韶关专区。

1960年连平县迁治阳明镇,更名和平县。

1962年12月1日恢复连平、和平2县,仍属韶关专区。

1963年属惠阳专区。

1970年属惠阳地区。

1988年属河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