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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桃源镇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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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镇始建于清光绪元年(1875年)。

清代时期,属古劳都。

民国元年(1912年)至1953年,属县第一区。

1954年,改属第二区。

1957年2月,撤区并乡,称桃源乡。

1958年8月,成立桃源公社。

1959年12月,撤销桃源公社,所属生产大队分别并入沙坪公社和龙口公社。

1961年,复置桃源公社。

1983年8月,撤销公社,成立桃源区。

1986年,撤区建镇(乡),改称桃源镇。

1988年,镇(乡)以下设置管理区1999年,撤销管理区,成立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