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年间(公元1736-1795年),称为“晒布岭”。
随着各姓氏人家不断迁入,村庄扩大,人们取“晒布岭”之谐音将此村称为“大埔岭”。
中华民国期间,梯面地区属第一管理区,建立梯面乡,下面分为九个保,埔岭为二保。
1949年10月。
梯面解放,建立梯面乡,管辖九个村,埔岭村属梯面二村。
1951年梯面划分为梯东、梯西、梯南3个小乡,埔岭属梯南乡管辖。
1953年1月梯面又划分为五联、四和两个小乡,埔岭划入四和乡。
1956年4月,五联、四和两个乡合并为梯面乡,各村成立初级社,埔岭村为埔岭初级社。
1958年10月,成立花山人民公社,梯面地区属花山人民公社管辖,设梯面管理区。
埔岭仍为梯面二村。
1959年10月,埔岭村和联丰村合并为梯面大队。
1962年2月,联丰、埔岭分开,埔岭为埔岭大队。
1962年2月,成立花县梯面国营林场,梯面地区从花山人民公社划出。
埔岭大队建制仍保留。
1964年3月花县梯面国营林场改称为花县百步梯综合林场。
埔岭大队建制仍保留。
1967年埔岭再次和联丰合并为梯面大队。
1987年1月1日成立梯面镇人民政府,埔岭与联丰分开,成立埔岭村民委员会。
1987年1月,隶属梯面区公所。
1987年3月,隶属梯面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