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4月,番禺县行政区改为小区小乡建制,为沧联乡。
1955年10月,沧联乡属萝岗区管辖。
1957年2月,沧联乡分为沧头社和榕村社。
1958年春,南岗大乡的14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5个大社。
原沧联乡改称沧联社。
在农村人民公社化高潮中,沧联社改称为沧联生产队,属南岗管理区管辖。
1960年4月,沧联生产大队归新成立的黄埔区南岗人民公社管辖。
1961年,沧联生产大队分为沧头生产大队和榕村生产大队。
1962年8月,沧头生产大队和榕村生产大队又合并为沧联生产大队,归广州市郊区萝岗人民公社管辖。
1975年7月,广州市郊区萝岗人民公社又划分为萝岗人民公社和南岗人民公社,沧联生产队也划归黄埔区南岗人民公社管辖。
1984年,沧联生产大队改称为沧联乡人民政府,归黄埔区南岗区公所管辖。
1987年3月,南岗区公所改称为南岗镇,沧联乡人民政府改称为沧联村民委员会。
2002年8月1日,黄埔区撤镇设街,沧联村民委员会撤销,成立沧联社区居民委员会,归黄埔区荔联街道办事处管辖。
2018年改属黄埔区云埔街道并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