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至晋,属高凉县。
南朝,宋、齐属罗州县。
南朝梁至隋、唐、五代、宋、元,属石龙县。
明、清,设吉一都属新吉乡。
清末,设吉一三都、吉一二都,属新吉乡。
民国十七年(1928年),设镇安东、镇安西、博青等乡属化县第二区,设尖岗上、尖岗下、东平等乡,属化县第五区。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设尖岗乡,属化县第一区。
1949年11月,设镇安、尖岗2乡,化县东区。
1950年3月,设尖岗乡属化县五区。
1953年,设镇安、博青、陈什、丽岗等,属化县四区。
1958年9月,设镇安人民公社。
1961年9月,以镇安圩为驻地设立镇安区,辖4人民公社,辖区范围包括今丽岗镇及南盛街道,其中在今丽岗镇辖地设镇安、丽岗2公社。
1963年1月,撤区并社设立镇安人民公社,驻地不变,辖11个生产大队。
1979年,公社驻所从镇安迁至丽岗圩。
1983年10月,撤公社改设镇安区,区驻所丽岗圩不变。
1987年2月,撤区改设镇安乡。
1988年5月,撤乡建镇设立丽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