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设清波、永清、文安等乡。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设波安乡、世清乡,波安乡公所驻新安圩。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设新安乡、榕树乡,新安乡公所驻新安圩。
1953年,设化县六区,区公所驻新安圩,下辖横岭、新安、棃垌、留村等11乡,辖地范围包括今新安镇及中垌镇的部分(原兰山镇)属地。
1957年3月,撒区并乡,设新安乡,同时析出兰山乡独立建制。
1958年9月,改设新安人民公社,公社驻新安圩。
1961年9月,改设新安区,辖新安、龙潭、榕树3个人民公社。
1963年1月,撤区并社复设新安人民公社。
1983年10月,撤公社设新安区。
1987年2月,撤区设新安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