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1月,惠阳推翻国民党统治,建政为马安乡,属第五区(平潭区)。
1951年至1957年,惠阳县划小区小乡,镇境归属第十区(良井)。
1957年12月至1958年9月,惠阳县辙区并大乡,马安建政为马安乡。
1958年10月至1961年6月,马安乡划成两部分,归平潭和永湖两公社。
1961年6月至1966年5月,马安镇人民公社成立,归平潭区。
1966年5月从平潭公社划出新乐生产大队,成立马安公社管委会。
1968年2月撤马安公社管委会,成立马安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1年3月撤马安公社革命委员会,设立马安公社。
1983年11月,惠阳开展了社改区工作,马安公社改名为马安区公所,改为新乐乡。
1987年1月,惠阳县撤区设镇,马安区更名为马安镇,成立马安镇政府,新乐乡改为新乐管理区;后改为新乐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