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叶氏祖妈携2个儿子从福建泉州逃荒至此,搭寮垦荒,开始创村,原名“鳐下”。
村南有平原,三面环山,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曾为县领导机关驻地,遂改为“峰霞”,寓革命事业如旭日东升、美如彩霞之意。
峰霞村为革命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1928年成立村苏维埃,1931~1936年村被国民党军队焚毁夷尽,1937年以后有130多名村民陆续回归复村,1946年解放战争时期大南山联络站设于此,1949年以后成立农会、合作社,1958~1983年公社化期间设大队,1983~1986年设乡政府,1987~1999年改称管区,1999年改称村委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