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成化年间(1465-1487),林、梁、陈姓渔民迁此建村,称对岸。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1月撤销保甲制,建立区、乡,为对岸行政村,属一区东南乡。
1953年12月结束土地改革,六月民主建政,属一区对岸乡。
1956年12月农业合作化,开始合并小乡,区冠以地名,属附城区城南乡。
1957年2月撤区建大乡,属城南乡。
1958年5月进一步并乡,属附城乡。
1958年11月公社化初期,属超美人民公社,称对岸管理区。
1959年2月撤销超美人民公社,改属江城人民公社。
1959年10月调整公社规模,从江城人民公社析出岗列人民公社。
体制下放,撤管理区设对岸生产大队,改属岗列人民公社。
1961年5月设区调整人民公社规模,改属附城区对岸人民公社。
1962年6月对农村人民公社作个别调整,改属江城人民公社。
1963年2月撤区并人民公社,撤销对岸人民公社,改属岗列人民公社。
1967年8月撤销管委会改设对岸生产大队革委会。
1980年12月24日撤革委会复称对岸生产大队管委会。
1983年11月8日撤销公社重建区、乡,撤生产大队设对岸乡,属岗列区。
1987年2月撤区建乡(镇),属岗列乡。
对岸乡改为对岸村委会,后又改为对岸管理区。
1988年阳江县升格设地级市,改属江城区岗列街道。
1994年1月18日,撤街道建镇,属岗列镇。
1999年5月4日,撤管理区复设对岸村委会。
仍属岗列镇。
2003年8月15日撤镇复设街道,改属岗列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