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8月,新会县人民政府第四区公所设立两个乡级镇,外海镇是其中之一个。
辖下的范围包括原外海大康墟和同联乡的大康及中心乡的第二村,并兼管麻园墟。
1958年10月成立人民公社后,原同联乡的大康归四里大队,中心乡的第二村归直涌大队。
上述两地的农业人口归所属大队管理。
全公社的非农业人口归墟镇管理,大康市和麻园墟归公社管理。
1972年,成立新会县外海公社外海墟镇五七大队,下设农业组、林业组和手工业组。
1982年11月,取消五七大队,设立外海人民公社墟镇管理委员会。
1983年,撤销人民公社建制,墟镇改为乡级镇,更名为“江门市郊区外海区外海镇人民政府”。
1987年2月,更名为“江门市郊区外海镇外海墟镇居民委员会”,下辖36个居民地段改为10个居民小组。
2005年改为墟镇社区居民委员会,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