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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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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为南海郡地。

三国吴黄武元年(222),属交州南海郡。

两晋时隶属不变。

南朝宋永初元年(420)设新会郡,属新会郡;南齐、梁、陈三朝沿袭不变。

隋开皇十年(590)撤新会郡为县,改属封州;十一年封州改为允州,属允州;十三年允州改为冈州,属冈州,州治设在今新会区会城镇。

唐贞元末年(805)撤冈州,改属广州。

五代南汉国属广州。

南宋改州为府,属广州府;祥兴元年(1278),广州府改为翔龙府,属翔龙府。

元代改府为路,属广州路。

元至正二十三年(1363),在蓬江河北岸蓬莱山附近形成墟集,称江门墟。

明代又改路为府,属广州府;明成化十四年(1478),今恩平、开平及鹤山部分地域属肇庆府。

清沿明制,分属广州府、肇庆府。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江门被辟为通商口岸,1904年成立江门海关。

1913年至1949年,先后隶属广阳绥靖处、粤海道、中区委员公署、西江善后委员公署、督办委员公署、第四区绥靖公署、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第十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期间,1925年8月,当时的广东省政府将江门埠定为省辖市,同年11月在原石湾庙设市政厅;1930年置省辖市,1931年撤市复归新会县。

1949年设江门市,属粤中专区。

1950年1月12日,经政务院批准设立江门市(地级市),此名沿用至今。

1952-1954年为粤中行政区驻地。

1958年降为县级市,属佛山专区。

1959年,高要专区更名为江门专区,原佛山专区的江门市和新会、台山、开平、恩平、高明、鹤山6个县划归江门专区。

1961年,江门专区更名为肇庆专区。

1963年,肇庆专区的江门市和新会、台山、开平、恩平、高鹤5个县从肇庆专区分出,划归佛山专区。

1966年升地级市,改省辖。

1970年降为县级市,属佛山地区。

1975年再改地级市,由省辖。

1983年实行市带县,将台山、开平、恩平、新会、鹤山、阳江、阳春7县划归江门市。

1984年设城区、郊区2市辖区。

1988年阳江、阳春分出。

1992年至1994年,辖内的台山、新会、开平、鹤山、恩平5县先后撤县设市(县级),省直辖,由江门市代管。

1994年,城区和郊区分别更名为江海区、蓬江区。

2002年,新会市改江门市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