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以前属朝阳县奉恩乡。
明、清至民国初属招收都。
民国十年(1921年),属第三区。
1952年,称第十一区。
1958年5月划归汕头市郊管辖,同年9月并达濠镇、河浦乡、珠园乡成立红旗公社。
1959年5月,红旗公社析为达渔公社和达农公社,三河街道片区属达农公社。
1961年3月,改为河浦区公所复归朝阳县管辖。
1987年2月,改为河浦镇。
1994年4月,设为缸头市河浦区,同年6月设立三河街道办事处。
2003年,汕头市区域合并隶属濠江区管辖。
2004年,经市政府同意更名为河浦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