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以前属揭阳县。
同年正月置澄海县,金平地域属潮州府澄海县鮀江都、鳄浦都、蓬洲都三都之地。
1921年,成立汕头市,金平地域分属汕头市市政厅(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第四区)及澄海县(鮀浦区、鳄浦区和下蓬区一部分)。
1958年3月,澄海县鳄浦区和下蓬乡划归汕头市郊管辖,金平地域全部属汕头专区与汕头市管辖。
1965年6月,金平地域又分属汕头市和澄海县管辖。
1974年11月,金平地域全部属汕头市管辖。
1984年,金平地域分属汕头市的安平区、同平区、公园区、金砂区和郊区。
1991年10月,汕头市辖区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原各区,成立金园区、升平区。
2003年1月29日,国务院批复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调整汕头市行政区划。
撤销汕头市升平区、金园区,设立汕头市金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