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命名为金坑时,属连县。
1953年,划归连南后,称金坑乡。
1958年8月,金坑乡改称金坑大队。
1961年10月,金坑一分为三,分别成立了泥楼、坑口、狮颈三个大队。
1963年2月,泥楼、坑口、狮颈三个大队合并为金坑大队。
1983年冬,金坑大队改称金坑乡。
1987年5月,金坑乡再改称为金坑村委会。
1989年10月,金坑村委会又改称金坑管理区。
1999年4月,金坑管理区再改称金坑村民委员会,习惯称金坑村委会,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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