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崇祯六年(1633)割和平县惠化图、长宁县长吉图、河源市忠信图、翁源县银梅图置连平州。
1912年,连平改州为县,属惠州府。
1914-1920年属潮循道。
1925年,省县改行政区,连平属东江行政区。
1936年,广东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连平属韶关。
1947年连平属广东第七行政督察区。
1949年6月2日属东江专区,连平县人民政府在忠信成立,同年6月25日,县人民政府迁至元善镇。
1952年划归粤北行政区,1956年属惠阳专区。
1959年和平县并入称连平县复归韶关专区。
1960年更名为和平县,部分并入新丰县。
1962年以原连平县并入和平、新丰两县区域复置县,时属韶关专区。
1963年属惠阳专区,1970年属惠阳地区。
1988年3月改属河源市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