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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县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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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天监五年(506),设广德县。

隋开皇十年(590),改名广泽县,隶属连州。

仁寿元年(601),避太子杨广名讳,改称连山县。

唐天宝元年(742)至乾元元年(758年)升为郡,隶属岭南道。

北宋隶属江南西道连州、广南东路连州。

南宋绍兴六年(1136)废县为镇,绍兴十八年(1148)复县并移治程山下(今福堂永丰司城街),改称程山县。

元至元十五年(1278)复治古县坪,复称连山县,属江西行省湖南道连州。

明永乐元年(1403)再迁程山,隶属广东布政使司广州府连州。

清朝以后隶属广东省,嘉庆二十一年(1816)升为绥瑶直隶厅。

1912年复为县;1946年迁治永和,其间先后隶属岭南道、北区善后公署、第二行政督察公署;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隶属北江人民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北江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3年1月,与连南合并成立连南瑶族自治区,隶属粤北行署。

1954年1月恢复连山县建制。

1958年12月,与连县、连南、阳山合并成立连阳各族自治县。

1960年10月恢复阳山县后,连阳各族自治县改称连州各族自治县。

1961年10月,撤销连州各族自治县,恢复连山县,设立连南瑶族壮族自治县。

1962年3月,撤销连南瑶族壮族自治县,恢复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1962年9月26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正式成立,属韶关地区管辖;1983年6月,韶关地区与县级韶关市合并成立韶关市,隶属韶关市;1988年1月7日,成立清远市,划归清远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