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年间,属宝安县第三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至1951年10月,辖属惠阳县第四区;1951年11月改为第七区;1958年11月划属宝安县,属大鹏公社管辖;1961年7月成立葵涌区,辖大鹏、葵涌、坪山三个公社;1963年1月至1978年,属葵涌公社;1979年撤宝安县设深圳市,葵涌改为区,属葵涌区;1981年10月,宝安县恢复建制,复设葵涌公社,属葵涌公社;1983年7月,葵涌公社改为区公所;1986年10月撤区建镇,设葵涌镇,属宝安县管辖;1993年1月宝安撤县建宝安、龙岗两区,官湖属龙岗区管辖。
2004年9月,葵涌撤镇设街道,官湖村委会更名为官湖社区居民委员会,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