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隶属惠阳县第二区管辖;1951年11月,划归惠阳县第二区管辖;1957年12月,撤区并乡,坪东属惠阳县龙岗乡管辖;1958年10月,坪东乡改称坪东大队,隶属惠阳县龙岗人民公社管辖;1958年11月,坪东划归宝安县龙岗公社管辖;1961年7月,宝安县成立5大区并增设公社,隶属横岗区坪地人民公社管辖;1964年入龙岗公社,后为龙岗公社坪东大队;1966年5月,坪地公社并入龙岗公社,坪东划归龙岗公社管辖;1977年3月,增设公社,坪地从龙岗公社划出,恢复坪地公社建制,划归宝安县坪地公社管辖;1979年1月,撤县设市,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全市设龙岗等7个区、坪地等22个公社(镇),坪东隶属深圳市龙岗区坪地公社管辖;1981年10月,恢复宝安县建制,下辖坪地等16个公社,坪东隶属宝安县龙岗区坪地公社管辖;1983年7月,宝安县辖16个公社全部改称区公所,此时,坪东大队改称坪东乡人民政府隶属坪地区公所管辖;1984年初大队改乡,乡驻地西湖塘新围村;1986年12月29日,坪地区公所改为坪地镇人民政府,同时撤销坪东乡人民政府,设立坪东村民委员会,隶属宝安县坪地镇人民政府管辖;1990年成立村委会;1993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宝安县,深圳市增设宝安、龙岗2个市辖区,坪东村属龙岗区坪地镇管辖;2004年8月26日,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全面城市化,实行撤镇设街,撤销坪地镇人民政府,设立坪地街道办事处,坪东村归坪地街道办管辖;2004年9月10日,撤村设居,撤销坪东村民委员会,设立坪东社区居民委员会,属坪地街道,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