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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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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为湛江市郊区,设置潮满、新鹿、东海、硇洲、通平、滨海等6个区。

1951年通平区划归遂溪县,滨海区划归吴川县。

1952年底,划出东海、硇洲2个区建立雷东县。

郊区辖新鹿、潮满2个区。

1956年4月,撤销新鹿、潮满2个区,成立郊区工作办公室,管理郊区的行政事务。

1957年5月,撤销郊区工作办公室,成立郊区办事处。

1958年7月撤销雷东县,辖地划归郊区。

1958年10月,吴川县的坡头、龙头和遂溪县的麻章等区(社)划归郊区。

1961年5月,太平区(原通平区)由海康县划归郊区。

1970年8月,撤销郊区办事处,除海头公社由霞山区管辖、麻章公社由赤坎区管辖外,其余公社均由市革命委员会直辖。

1973年1月,中共广东省委批准恢复郊区办事处,海头、麻章2公社复归郊区管辖。

1984年6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郊区为县级建制市辖区,管辖麻章、湖光、太平、东山、民安、东简、硇洲等7个区62个乡。

1986年11月15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郊区撤销区公所设置镇建制的批复》(粤府函[1986]262号)批准设立麻章、湖光、太平、东山、民安、东简、硇洲7个镇,为郊区辖区。

1994年10月10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广东省湛江市郊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和更名的批复》(民行批[1994]140号)批准,郊区更名麻章区。

现名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