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广东省 > 汕头市 > 南澳县

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历史沿革

[移动版]

远古为南交之地,夏属扬州南境,商为南越,周朝为扬越境地,战国时期为百粤地,秦以后为南海郡揭阳地,晋安帝九年(413)为绥安、海阳两县地,隋开皇十年(590)属义安县地,隋开皇十一年(591)属海阳县。

明成化二十一年(1485),置饶平县,属饶平县信宁都。

明万历四年(1576),南澳设漳、潮副总兵,南澳副总兵受福建、广东两省之制,又制二省之兵。

划深澳、隆澳属广东潮州府,云澳、青澳属福建漳州府。

清顺治三年(1646),南澳属郑成功藩地,清康熙三年(1664)属饶平县,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南澳设总兵,深澳、隆澳属广东潮州府,云澳、青澳属福建漳州府。

清雍正十年(1732),置南澳厅。

1912年改南澳厅为南澳县,直隶广东巡按按使。

1914年,将云澳、青澳规划广东省,结束两省共管制。

1927年县政府迁至隆澳。

1938年日本侵略军攻占南澳,1942年日伪南澳县政府成立,饶平县海山岛归南澳管辖,称第四区(后规划饶平县管辖)。

1945年南澳光复。

1947年,南澳属广东省国民党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专署管辖。

1950年2月23日,南澳解放,同年6月1日,成立南澳县人民政府,同年10月1日起隶属广东省人民政府潮汕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辖。

1952年,南澳属粤东行政公署管辖。

同年6月,撤销南澳县建制,改称为澄海县南澳特区(因国务院没有批准,没有对外公布)。

1953年5月,南澳恢复县级建制。

1956年11月16日,南澳属汕头专区辖区。

1959年,撤销南澳县级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饶平县,称饶平县南澳人民公社(1959年3月20日,国务院行文批准执行)。

1960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恢复南澳县,隶属汕头地区。

1980年12月,属汕头地区行政公署管辖。

1983年12月22日,南澳县属汕头市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