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属福建诏安县深奥区,1914年属南澳县第一区称村,1952年属第二区青澳乡合作社,称后兰生产大队。
1969年称后兰村革命委员会,1980年恢复生产大队,1986年属云澳镇称后兰村委会,1991年改称后兰管理区,1992年属九溪澳管委会。
1998年改称后兰村委会,2004年村居调整规模与九溪澳村委会合并称溪兰村委会,撤销后兰村委会。
2017年撤销溪兰村民委员会,后兰、九溪澳村再次分设,成立后兰村民委员会,并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