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灶始建于晋代。
明清时期,属江浦司鼎安都伏隆堡、丹灶堡。
民国前期,称丹灶乡。
民国十七年(1928年)后,称丹灶乡、俊云溪乡,属第七区。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后,称同人乡、俊云溪乡,属第一区。
1949年,曾先后属第七区、第四区和第十三区。
1950年,隶属第一区和第四区。
1955年,隶属民乐区和小塘区。
1957年,撤区并乡,名为丹灶乡。
1958年,成立红峰人民公社,旋即改称丹灶公社。
1983年,撤社改区。
1987年,撤区建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