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4月至1953年,称南海县第六区平洲乡北乡。
其中1951年初,曾称南海县第六区平洲乡北村,有半年时间便复原称平北乡。
1953年4月始,平洲为南海县第十四区建制,故称为南海县第十四区平北乡,土改后建立区,乡制。
1961年8月,全县调整,缩小公社、大队规模,撤平北大队管理区,改为平北管理区。
1963年2月,南海县再次调整公社、大队规模,撤消四个“小公社”,复设平洲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撤消九个“小大队”,复设平北大队管理委员会。
1969年春至1980年5月期间,为平北大队革命委员会。
1980年5月,南海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县革命委员会撤消。
县以下各级革命委员会相应撤消,恢复原来的行政机构,复设平洲公社管理委员会,平北大队管理委员会的称谓。
1983年底,根据广东省民政厅的部署,南海县撤消人民公社,以原公社范围设区置区公所。
原生产大队范围设乡,置乡人民代表大会和乡人民政府。
自然村(生产队或联队)则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
1983年12月设平洲区公所。
设平北乡人民代表大会置平北乡人民政府。
1987年3月南海县改区为镇,撤消区公所改设镇人民代表大会,置镇人民政府。
改乡为行政村,设村民委员会,称平洲镇平北村民委员会。
1989年,根据广东省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精神。
南海县于1989年6月初,开展调整农村基层组织体制,改行政村为镇的管理区,称平北村管理区。
1992年9月23日,撤消南海县,改设南海市。
称为南海市平洲区办事处。
撤消平北管理区办事处,改设平北管理处。
1999称平南村民委员会。
2011年通过“村改居”撤销平北村民委员会,设立平北居民委员会,地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