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龙头属三江司三江都山南堡。
民国17年(1928年)属山南乡,19年改编为龙头七乡,25年恢复为山南乡。
1949年,属二区(官窑区)管辖,合作化时期,与沙水合并为建和大队。
1961年,松岗成立小公社,归松岗公社管辖,1963年,小公社合并,归官窑公社管辖。
1979年,从建和大队析出,成立龙头大队。
1981年1月,成立松岗人民公社,龙头大队属松岗公社。
1983年,改大队为乡,龙头设乡人代会、人民政府。
1987年2月,龙头乡改为行政村,原乡人代会、人民政府撤销。
1989年6月,撤销行政村,设立管理区。
1998年,撤销管理区,改为村民委员会。
2005年并入狮山镇,称狮山镇龙头村委会,地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