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向南村隶属宝安县南头管辖,村民以耕种、下海作业和养蚝为主。
解放后隶属新民乡管辖,往后隶属南头公社管辖,后期设立为向南大队,管辖向南村、丁头村、南光村、桂庙村等自然村。
1982年,向南大队分设为向南村委会、南光村委会,当时的向南村委会是行政村,由向南村、向南东村、丁头村、大板桥巷等自然村组成,由于向南村占辖区面积较大,人口众多,故以向南村为名而设立向南村委会。
1992年9月,深圳经济特区实施农村城市化,即村改居,由向南村委会转变为向南居民委员会。
2001年8月,深圳推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原农城化向南居委会与墩头居委会合并设立向南社区居委会,管辖向南村、向南东村、丁头村、大板桥巷、永福正街等城中村和老居民商业街,名称沿用至今。